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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7月1日起将执行“认房”新政 - 凤凰网房产株洲
根据《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株金管委〔2020〕1号)规定,7月1日起,我市将执行“认房”新政:“职工家庭不得因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。” -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
https://zhuzhou.ihouse.ifeng.com/news/2020_05_26-52775927_0.shtml

株洲7月1日起将执行“认房”新政

凤凰网房产株洲站
2020-05-26 09:04

关于有3套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购房提取限6月30日前办理的通知

各缴存职工:

根据《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株金管委〔2020〕1号)规定,7月1日起,我市将执行“认房”新政:“职工家庭不得因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。”职工家庭(含职工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住房套数暂按缴存地及购房地有效产权住房计算。原来执行的职工家庭“限两套房使用(提取、贷款)公积金”的政策将同时废止。

在新政实施前,为最大限度维护缴存职工权益,避免“可提而未提”现象发生,特此向职工家庭有效产权住房超过3套(含),但符合当前“限两套房使用(提取、贷款)公积金”政策的职工通知如下:

职工家庭已经办理住房商业贷款,因同套房“限提1次”,未选择购房提取而选择还商贷提取,但是至6月30日前贷款还款未满一年,仍不能办理还商贷提取的职工家庭,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网点办理购房提取。逾期未办理的,按新政策实施。敬请谅解! 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0年5月22日

来源:新闻株洲 编辑丨黄永康  审核丨彭建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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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公积金 购房 贷款 【责编】 何穗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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